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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Post time:2021-4-28 BY:admin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
浙江富丽华铝业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3042466919744X9
法定代表人
孙姚飞
生产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新兴社区
生产周期
300天
所属行业
金属制品业,表面处理,铝压延加工
联系电话
13819376606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主要从事系统门窗幕墙的设计制造及安装、汽车天窗导轨和汽车防撞梁的生产、以及其他高精尖铝型材的制造及深加工。
主要产品
生产规模
铝合金型材
12000吨
铝合金门窗
5万平方/年
二、排污信息
水污染物
排放口数量
2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排放口位置
排放方式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mg/L )
监测
方式
监测
时间
排放总量
(kg)
核定的排放总量(kg)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浓度限值(mg/L)
是否
超标
DW001
经度
120°55’ 39.83”
纬度
30°35’ 38.36”
纳管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手工
半年一次
20
否
五日生化需氧量
手工
半年一次
300
否
石油类
<0.06
手工
2020-3-6
1.8
20
否
PH值
7.08
自动
2020-10-20
6-9
否
磷酸盐
0.0210
自动
2020-10-20
0.63
8
否
氨氮
2.233
自动
2020-10-20
66.99
988.4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否
悬浮物
25
手工
2020-3-6
750
5120
否
化学需氧量
39.45
自动
2020-10-20
1183.5
4743.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否
备注:纳管企业排放总量是以排放口排放浓度来计算。核定的排放总量是指经环保部门许可的排放量。
大气污染物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排放口位置
排放方式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mg/m3)
监测
时间
监测
方式
排放总量(kg)
核定的排放总量(kg)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浓度限值(mg/m3)
是否
超标
DA001
经度
120°55’ 36.73”
纬度
30°35’ 38.26”
排环境
硫酸雾
4.70
2020-5-29
手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45
否
DA002
经度
120°55’ 38.35”
纬度
30°35’ 36.78”
排环境
硫酸雾
2.22
2020-5-29
手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45
否
固体废物
废物名称
是否危险废物
处理处置方式
处理处置数量(kg)
处置去向
废碱
是
委托利用处置
8730
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槽渣
是
委托利用处置
6000
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废酸
是
委托利用处置
995720
嘉兴市净源循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市环科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污泥
是
委托利用处置
1234209
德清水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绍兴绿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州欧汇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噪声(周边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单位应当公开,其他单位自愿公开)
厂界位置
噪声值(dB)
执行的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dB)
超标
情况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厂界东侧
65.1
54.1
70
55
否
厂界南侧
56.9
49.1
60
50
否
厂界西侧
60.2
53.0
65
55
否
厂界北侧
57.9
51.3
否
其他污染类型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设施类别
防治污染设施名称
投运时间
处理能力
运行情况
运维单位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0.1t/h
正常
浙江富丽华铝业有限公司
综合废水处理设施
2011
10t/h
正常
浙江富丽华铝业有限公司
COD在线监测
2016
500(mg/L )
正常
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PH在线监测
2016
6-9
正常
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TOC在线监测
2016
正常
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总磷在线监测
2020
8(mg/L )
正常
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氨氮在线监测
2020
35(mg/L )
正常
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流量在线监测
2016
正常
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大气污染物
碱喷淋塔
2012
正常
碱喷淋塔
2012
正常
固体废物
委托处置
2011
正常
噪声
……
其他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单位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批复文号
竣工验收单位
竣工验收时间
竣工验收文号
年产12000吨铝合金型材
生产建设项目
海盐县
环境保护局
2008年3月5日
盐环建[2008]038号
海盐县
环境保护局
2012年12月20日
盐环许决竣字[2012]第156号
年产12000吨铝合金型材生产建设项目补充报告
海盐县
环境保护局
2011年4月8日
盐环建[2011]58号
年产12000吨铝合金型材生产建设项目后评价
海盐县
环境保护局
2012年8月6日
盐环建备[2012]17号
年产2万吨新型高强、高韧铝合金型材建设项目
海盐县
环境保护局
2013年3月28日
盐环建[2013]28号
/
/
/
年产5万平方米节能门窗技改项目
海盐县
环境保护局
2013年7月23日
盐环建[2013]124号
海盐县
环境保护局
2016年2月24日
盐环验[2016]18号
年生产100万套汽车用天窗导轨技改项目
海盐县
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1日
盐环建[2016]123号
海盐县
环境保护局
2020年1月19日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备案部门
海盐县环境保护局
备案时间
2019.1.22
主要内容
《浙江富丽华铝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综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现场处置应急预案组成,其中总和预案主要体现战略性,专项应急预案体现战术性,现场处置应急预案主要体现操作性。
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废水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废气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土壤污染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应急预案包括:生产车间和风险物质仓库现场处置预案、危废仓库现场处置预案、环保处理设施现场处置预案。
六、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主要内容
(列入国家和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公开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应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监测方法和仪器、监测质量控制、监测点位示意图、监测结果公开时限)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填表说明:
1、排放口编号或名称应与排污许可证上载明的一致,排放口位置为排放口所在的经纬度,排放方式为纳管或排环境,排放浓度为最近一次监测数值,监测方式为手工或自动,排放总量为最近一次的年度实际排放总量,核定的排放总量为排污许可证上载明的核定排放总量或环评批复上允许的排放总量。
2、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作为环境保护设施的组成部分,应在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中予以公开,并在处理能力中填写监测指标。
3、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依法可以不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表
一、基础信息
单位名称
浙江富丽华铝业有限公司
组织机构代码
9133042466919744X9
法定代表人
孙姚飞
生产地址
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望海街道新兴社区
生产周期
300天
所属行业
金属制品业,表面处理,铝压延加工
联系电话
13819376606
生产经营和管理服务的主要内容
主要从事系统门窗幕墙的设计制造及安装、汽车天窗导轨和汽车防撞梁的生产、以及其他高精尖铝型材的制造及深加工。
主要产品
生产规模
铝合金型材
12000吨
铝合金门窗
5万平方/年
二、排污信息
水污染物
排放口数量
2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排放口位置
排放方式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mg/L )
监测
方式
监测
时间
排放总量
(kg)
核定的排放总量(kg)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浓度限值(mg/L)
是否
超标
DW001
经度
120°55’ 39.83”
纬度
30°35’ 38.36”
纳管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手工
半年一次
20
否
五日生化需氧量
手工
半年一次
300
否
石油类
<0.06
手工
2020-3-6
1.8
20
否
PH值
7.08
自动
2020-10-20
6-9
否
磷酸盐
0.0210
自动
2020-10-20
0.63
8
否
氨氮
2.233
自动
2020-10-20
66.99
988.4
工业企业废水氮、磷污染物间接排放限值DB33/887-2013
否
悬浮物
25
手工
2020-3-6
750
5120
否
化学需氧量
39.45
自动
2020-10-20
1183.5
4743.9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1996)三级标准
否
备注:纳管企业排放总量是以排放口排放浓度来计算。核定的排放总量是指经环保部门许可的排放量。
大气污染物
排放口数量
排放口编号或名称
排放口位置
排放方式
主要/特征污染物名称
排放浓度(mg/m3)
监测
时间
监测
方式
排放总量(kg)
核定的排放总量(kg)
执行的污染物排放标准及浓度限值(mg/m3)
是否
超标
DA001
经度
120°55’ 36.73”
纬度
30°35’ 38.26”
排环境
硫酸雾
4.70
2020-5-29
手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45
否
DA002
经度
120°55’ 38.35”
纬度
30°35’ 36.78”
排环境
硫酸雾
2.22
2020-5-29
手工
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16297-1996
45
否
固体废物
废物名称
是否危险废物
处理处置方式
处理处置数量(kg)
处置去向
废碱
是
委托利用处置
8730
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槽渣
是
委托利用处置
6000
浙江金泰莱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废酸
是
委托利用处置
995720
嘉兴市净源循环环保科技有限公司;嘉兴市环科环保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
污泥
是
委托利用处置
1234209
德清水一方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绍兴绿嘉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湖州欧汇再生资源科技有限公司
噪声(周边有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单位应当公开,其他单位自愿公开)
厂界位置
噪声值(dB)
执行的厂界噪声排放标准限值(dB)
超标
情况
昼间
夜间
昼间
夜间
厂界东侧
65.1
54.1
70
55
否
厂界南侧
56.9
49.1
60
50
否
厂界西侧
60.2
53.0
65
55
否
厂界北侧
57.9
51.3
否
其他污染类型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
设施类别
防治污染设施名称
投运时间
处理能力
运行情况
运维单位
水污染物
生活污水处理设施
0.1t/h
正常
浙江富丽华铝业有限公司
综合废水处理设施
2011
10t/h
正常
浙江富丽华铝业有限公司
COD在线监测
2016
500(mg/L )
正常
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PH在线监测
2016
6-9
正常
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TOC在线监测
2016
正常
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总磷在线监测
2020
8(mg/L )
正常
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氨氮在线监测
2020
35(mg/L )
正常
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流量在线监测
2016
正常
浙江环茂自控科技有限公司
大气污染物
碱喷淋塔
2012
正常
碱喷淋塔
2012
正常
固体废物
委托处置
2011
正常
噪声
……
其他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及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建设项目名称
环评批复单位
环评批复时间
环评批复文号
竣工验收单位
竣工验收时间
竣工验收文号
年产12000吨铝合金型材
生产建设项目
海盐县
环境保护局
2008年3月5日
盐环建[2008]038号
海盐县
环境保护局
2012年12月20日
盐环许决竣字[2012]第156号
年产12000吨铝合金型材生产建设项目补充报告
海盐县
环境保护局
2011年4月8日
盐环建[2011]58号
年产12000吨铝合金型材生产建设项目后评价
海盐县
环境保护局
2012年8月6日
盐环建备[2012]17号
年产2万吨新型高强、高韧铝合金型材建设项目
海盐县
环境保护局
2013年3月28日
盐环建[2013]28号
/
/
/
年产5万平方米节能门窗技改项目
海盐县
环境保护局
2013年7月23日
盐环建[2013]124号
海盐县
环境保护局
2016年2月24日
盐环验[2016]18号
年生产100万套汽车用天窗导轨技改项目
海盐县
环境保护局
2016年11月1日
盐环建[2016]123号
海盐县
环境保护局
2020年1月19日
其他环境保护行政许可情况
五、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
备案部门
海盐县环境保护局
备案时间
2019.1.22
主要内容
《浙江富丽华铝业有限公司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由综预案、专项环境应急预案、现场处置应急预案组成,其中总和预案主要体现战略性,专项应急预案体现战术性,现场处置应急预案主要体现操作性。
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废水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废气污染专项应急预案、土壤污染专项应急预案;现场处置应急预案包括:生产车间和风险物质仓库现场处置预案、危废仓库现场处置预案、环保处理设施现场处置预案。
六、环境自行监测方案
主要内容
(列入国家和省重点监控企业名单的重点排污单位应公开其环境自行监测方案,企业环境自行监测方案应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监测点位、监测指标、监测频次、执行排放标准及其限值、监测方法和仪器、监测质量控制、监测点位示意图、监测结果公开时限)
七、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其他应当公开的环境信息
填表说明:
1、排放口编号或名称应与排污许可证上载明的一致,排放口位置为排放口所在的经纬度,排放方式为纳管或排环境,排放浓度为最近一次监测数值,监测方式为手工或自动,排放总量为最近一次的年度实际排放总量,核定的排放总量为排污许可证上载明的核定排放总量或环评批复上允许的排放总量。
2、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作为环境保护设施的组成部分,应在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和运行情况中予以公开,并在处理能力中填写监测指标。
3、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者个人隐私的,依法可以不公开,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